国家卫健委:严打制售假冒伪劣消毒产品行为
发布日期:2020-07-22 / 阅读次数: 次
在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期间,为进一步加强消毒产品监管,确保产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近日,国家卫健委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公开征求进一步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消毒产品监管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其中明确提出,要依法严厉打击消毒产品市场中出现的制售假冒伪劣消毒产品行为。
为保障新冠肺炎疫情初期消毒剂的有效供给,国家卫健委此前印发了《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部分消毒剂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紧急上市的通知》,为各地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有力支撑。目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已从应急状态转为常态化,部分地区消毒剂供应紧张问题得到较大缓解。
《征求意见稿》提出,各地要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措施,根据本地疫情防控工作统一部署,指导消毒产品生产企业有序复工复产,督促企业将疫情防控纳入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按照《传染病防治法》《消毒管理办法》和《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2009年版)》等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规范消毒产品生产行为。消毒产品责任单位应当落实主体责任,确保所生产销售消毒产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出口(包括转内销)的消毒产品应当符合中国质量标准和进口国(地区)的质量标准要求。同时,做好企业疫情防控工作,积极开展防控知识宣传培训,降低复工复产后疫情传播风险,构筑联防联控、群防群治的严密防线。
《征求意见稿》明确,各地要针对疫情防控期间消毒产品监管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采取日常监督检查、双随机抽查、专项整治等方式,加大对消毒产品责任单位和消毒产品的检查力度,依法严厉打击消毒产品市场中出现的制售假冒伪劣消毒产品行为。积极推进消毒产品网上备案巡查机制,加强省际间联合查处工作,涉嫌犯罪的,按程序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0年7月19日。
内容来源;中国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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