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龙江营造

发布日期:2021-01-19      / 阅读次数:

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龙江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访黑龙江省委书记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主任张庆伟
 来源: 法治日报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崔东凯 张冲
 
记者:2020年11月16日至17日,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召开,您对这次重要会议有哪些认识和体会,黑龙江省在贯彻落实会议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方面有哪些举措和考虑?
 
张庆伟: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站在关系党的前途命运和国家长治久安的战略全局高度,把全面依法治国摆在治国理政突出位置,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提出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前不久,习近平总书记出席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体现了党中央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高度重视。这次会议的一个标志性、创新性、战略性重大成果,就是正式提出和确立了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回答了新时代为什么实行全面依法治国、怎样实行全面依法治国等一系列重大问题,体现了深远的战略思维、鲜明的政治导向、强烈的历史担当、真挚的为民情怀,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最新成果,是顺应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时代要求应运而生的重大理论创新,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
 
11月20日,黑龙江省委召开常委会会议,原原本本地传达学习了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对全省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出了安排部署。
 
一是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领会好、把握好。习近平法治思想内涵丰富、论述深刻、逻辑严密、系统完备,在思想上、理论上和实践上都有新的重大突破。全省上下要结合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深刻领会、准确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精神实质、核心要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上来,凝聚各方智慧和力量,描绘好新时代法治黑龙江建设新画卷。
 
二是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好、宣传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把学习宣传贯彻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各级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计划,纳入干部培训重要内容,纳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必修课,通过开展法治大讲堂、报告会等活动,不断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本领。法治工作部门要开展培训轮训,让全省广大法治干部、法治理论工作者准确掌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精髓要义。通过媒体报道、评论言论、理论文章、学习读本等形式,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心入脑、走深走实。
 
三是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好、落实好。筹备召开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工作会议,牢牢把握“11个坚持”的重点工作,谋划和推动黑龙江省法治建设,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列出任务清单,一项一项抓实抓到位。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同贯彻落实《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统一起来,统筹推进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环节,开展督促检查,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在黑龙江省落地生根。
 
记者:习近平法治思想集中体现为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重要讲话中精辟概括的“11个坚持”,其中第一个就是“要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黑龙江省委如何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对全面依法治省工作的领导?
 
张庆伟:黑龙江省委高度重视法治建设,认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黑龙江法治建设重要要求,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相统一,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推进法治黑龙江、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全力推动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在黑龙江落地见效。充分发挥省委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切实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积极支持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省法院、省检察院依法依章程履行职责、开展工作,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依法办事,为龙江振兴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始终把党的领导贯穿到全面依法治省全过程和各方面,召开4次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会议,及时研究依法治省重大决策、重大问题。2018年,在全省开展“法治建设年”活动,一以贯之推进法治黑龙江建设。召开省委深改委(组)会议30次,及时审议法治建设相关改革文件。制定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工作规则,省委每年专门听取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省法院、省检察院党组工作汇报,研究部署法治建设、依法行政任务措施。在2019年4月中央依法治国办召开的依法治省(区、市)委员会办公室负责人座谈会上,黑龙江作为五个省份之一作典型发言。
 
二是坚持依法执政,带头学法用法。省委坚决维护宪法权威,严格依照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履职尽责。省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就《宪法》《民法典》进行专题学习,主导修订《黑龙江省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办法》。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及各市(地)和省直部门都建立实施了会前学法制度,省级领导班子以上率下带头学习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各市(地)党委(党组)、政府(行署)会前学法成为常态。建立完善法律顾问制度,省委率先聘任13名法律顾问,建立省委法律专家库,省政府也建立了相应机构和队伍,黑龙江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后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行动最迅速的省份之一。印发《黑龙江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密山市被中央依法治国办评为全国第一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
 
三是坚持依规治党,提升管党治党能力。坚持把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长远之策、根本之策,省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制度治党、依规治党重要论述。2018年12月印发了《中共黑龙江省委关于加强新时代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实施意见》,对全省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作出全面部署。2019年11月,省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工作情况,明确各级党委常委会每年至少听取一次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情况汇报,党委(党组)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专题研究党内法规执行工作。2017年5月至今,省委共制定党内法规63件,在黑龙江大学成立全国第一家党内法规研究中心。健全党内法规执行责任制,切实提高法规制度执行力。
 
四是坚持正确用人导向,强化法治队伍建设。坚持新时期好干部标准,着眼法治队伍专业化建设需求,严把法治队伍入口关。加大对新任领导干部、关键岗位人员和业务骨干法治培训力度。优化司法队伍结构,锻造充实政法队伍。高度重视法律人才培养和作用发挥,先后推荐3名同志到外省省级法院、检察院任主要领导,推荐杨震担任中国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李亚兰担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女律师协会会长,在省级地方人大代表中增加具有法律专业背景的代表名额。
 
五是坚持以上率下,层层压实责任。发挥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牵头抓总作用,积极推动各级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全省各级主要责任目标考评体系,考核结果纳入年度考核总分值,初步建立起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常态化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协调联动、情况通报、检查督办等工作机制,制定督察工作实施办法,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职责情况作为督察重点,法治督察在推动工作落实中的“利剑”作用得到切实发挥。
 
记者:2017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黑龙江省代表团审议时强调:“深入推进法治建设,着力打造全面振兴好环境”;2019年,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进一步强调:“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黑龙江在落实这些要求,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方面有哪些做法?
 
张庆伟:我们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要求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坚持把优化全省法治化营商环境作为大事要事紧抓不放,推动政府效能不断提升、营商环境持续向好向上,企业和群众获得感满意度明显上升,形成了“投资必过山海关”浓厚氛围。《全面依法治国工作简报》刊发了黑龙江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的经验做法,《黑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的探索》入选全国“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改革发展稳定中攻坚克难案例”。
 
一是持续转作风优环境。坚持用“钢牙”啃“硬骨头”,发扬“钉钉子”精神,省委连续两年春节后一上班召开优化营商环境大会安排部署,年中召开警示教育大会查找问题、总结经验、深化推进,2020年9月召开大会明确工作要求,严肃查处破坏营商环境的人和事。在党政机构改革中,专门成立省市县三级营商环境建设监督机构,出台《黑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黑龙江省营商环境监督办法》《中共黑龙江省委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重塑营商新环境的意见》,着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
 
二是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率先在全国开展省级行政权力事项调整规范工作,省级行政权力事项由2889项压减至1025项。大力优化行政许可等流程,许可事项缩减271个环节,平均缩减7个工作日。出台权责清单管理办法,建立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和长效管理机制。
 
三是不断优化政务服务。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优化项目网上审批流程,政务事项网上可办率省级达到99%、市县级达到83.3%。深入推进“四零”(服务受理零推诿、服务方式零距离、服务质量零差错、服务结果零投诉)服务,开展“一把手走流程”活动,着力打造“办事不求人”品牌,从上学难、看病难、办证难、办事难等涉及群众和市场主体切身利益的痛点难点问题入手全力推进整治,群众和企业的获得感满意度大幅提升。
 
四是突出解决“新官不理旧账”问题。畅通全省营商环境投诉举报渠道,建立12346全省投诉举报呼叫中心,公开曝光损害营商环境典型案例37件。深入开展“清赖行动”专项整治,共梳理政府失信违诺事项12282项、涉及金额143.52亿元,目前已清理10742项、占87.46%,涉及资金119.98亿元、占83.73%,一大批历史遗留的典型问题得到有效解决,2019年至今全省没有新发生政府失信违诺、拖欠企业账款事项。
 
五是大力优化司法环境。持续优化科技创新法治环境,连续九年举办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论坛,发布知识产权十大典型案例,“库尔勒香梨”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侵权案入选2019年中国法院50件典型知识产权案例,哈尔滨松北区设立“自贸区法庭”,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继续保持100%、连续四年位列全国第一。
 
责任编辑: 朱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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