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查哄抬物价!西安市监局查处98件价格类案件处罚158万

发布日期:2020-06-30      / 阅读次数:

近日,未央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一起利用合同诈骗案件一审宣判。

据悉,被害人小何(化名)系某商贸有限公司负责人。经朋友介绍认识了被告人王某某,王某某称自己是陕西某景区开发公司工程部负责人,虚构了某小区精装楼盘家具定制项目,谎称要与小何签订采购合同,骗取被害人信任。

在得到被害人小何信任后,2018年6月初,被告人王某某以更换瓷砖供应商为由,向小何索要1万多。2018年6月下旬,向小何索要好处费共7万元。2018年7月,让小何付款17万元购买了一辆汽车。随后小何多次催促王某某签订合同,王某某以各种理由推脱。2018年9月下旬,王某某又虚构某会所项目,称要和小何合作以拖延时间。2018年12月,小何经查询得知该景区开发公司并无王某某,得知被骗后,小何多次让王某某还钱未果。

未央区检察院认为,王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多次骗取被害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之规定,对王某某以涉嫌诈骗罪依法提起公诉。最终,法院判处王某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2万元。

未央区检察院检察官表示,合同诈骗本身具有隐蔽性、欺骗性,当事人在签合同之前,一定要认真核实对方人员、单位的相关信息材料,认真细致审查合同条款,切忌听信对方的空头或远期承诺,提高防范意识才能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内容来源:西安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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